2014年6月28日星期六

坚守爱国者治港的红线(转)


近期,“爱国者治港”成为本港广泛议论的话题。局外人看来,这似乎是一个“多余的”话题,因为不论在什么政治体制下,无论哪个国家、地区的管治队伍,热爱、效忠于其管治的国家、地区乃是天经地义的,各国、各地区在领导人选举和任命过程中,也不会把它作为一个争论的议题。热爱自己的国家,实在是一个公民应有的良知,何况是领导人和管治团队呢!然而在香港,这却是一个有重大现实意义和强烈针对性的议题,必须予以澄清和强调。
现实是,在香港的复杂政治生态中,并不乏对国家怀有敌意、甚至付诸言行的政治人物。发生在立法会上的议员宣誓效忠基本法的闹剧、公开诋毁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言论、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的搁浅—如此等等香港政治生态中反常、吊诡的现象,凡有眼的,都能看到;有耳的,都能听到。有了这稗草丛生的政治生态,极少数人就有了公然打出“港独”旗号的恶胆。正是“物类之起,必有所始,荣辱之来,必象其德。”其实,在祖国怀抱中被千般疼惜、万般宠爱的香港,上上下下早就应该好好反观一下自己向祖国捧出的那颗心。
“爱国者治港”,就是映照香港社会心灵的一面镜子。无论有怎样的政治见解分歧,无论有多大差异的价值观,也无论生活方式和经济状况多么不同,作为一个现代公民,“爱国者治港”,是一面决不能打碎的镜子,是必须以生以死来坚守的红线。人不能割断和祖国的血肉联系,也不能放弃作为一个公民的最基本义务和起码的良知。
“爱国者治港”合情合理合法
对“爱国者治港”提出质疑的人,当然不会公开售卖自己的良知,相反,倒是以“理智”和“良心”的面目来出现的。他们不是理缺词穷,而是振振有词。他们的逻辑是:“爱国者治港”,爱国者的标准是什么?或者说,“爱国”本身是一个宽泛、抽象而难以准确地用它来衡量一个人对国家忠诚度的概念;既然“概念”本身尚不明确,且难以作为准绳,那么,它还有什么存在的理由呢?不仅如此,质疑者之险恶,还在于“论理”又“诛心”。“爱国者治港”之标准既无存在之合理性,则必有其另外的目的,也就是他们所说的,中央喜欢谁,谁就是“爱国者”。由此推下去,后面的结论就浮现出来了:以“爱国者”标准来要求“治港者”,将来的“普选”就不是真普选。而成立所谓的“真普选联盟”,也就顺理成章成了为香港有真正的“普选”进行斗争的义举。
然而,歪理即使有诡辩的拐杖,也难以坦然走在大道上。不仅如此,隐藏在歪理背后的真正目的,也因其招摇过市而暴露无遗:没有“爱国者”这个标准的拣选,不效忠于自己的祖国,对祖国怀有敌意的人,就有了登列管治香港队伍的机会,说白了,就是争夺“管治权”。即使是达不到目的,也有另外一种次一级的“收获”:搅乱香港的政治生活,令“普选”不能顺利进行。爱国者只有一个共同的目的,而不爱国的那些人,则怀揣着不知道多少个“小九九”。
对于为什么必须要由“爱国者治港”,“爱国者”在香港的标准又是什么,三十年前邓小平先生已讲得很清楚,他的观点,也早已成为香港社会的共识。
邓小平在1984622日、23日分别会见香港工商界访京团和香港知名人士钟士元时指出:“港人治港有个界线和标准,就是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。”“什么叫爱国者?爱国者的标准是,尊重自己民族,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,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。只要具备这些条件,不管他们相信资本主义,还是相信封建主义,甚至相信奴隶主义,都是爱国者。我们不要求他们都赞成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,只要求他们爱祖国,爱香港。”
“只要求他们爱祖国,爱香港”—这是一条必须坚守的红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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